其他应交款包括哪些;什么是应交款应交款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包括:
1.应付职工薪酬;
2.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其他应交税费);
3.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4.其他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不包括应收票据)。
其核算内容主要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包括应交所得税和非流动资产中属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而应交税费也称为待处理财产损溢。
其他应交款包括:
1.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不能摊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
2.预计负债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不能确切计算其金额的负债,主要包括预计贷款利息、预计产权转移引起的资产转移等。
3.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企业已宣告发放但未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已计入当期损益,但由于发放时尚未实际到账或无法确定金额而未确认为当期损益或相关税费等情形。
4.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为分期摊入成本费用等项目而准备在未来各期间支付的所得税,如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交税金、长期应付款等。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补偿或奖励。
2.职工薪酬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2)“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奖金及津贴和补贴等”等明细科目。
(3)基本工资是指按有关规定标准确定的工资总额;津贴补贴是指企业为其职工提供的用于补偿其特殊情况下劳动消耗和特殊条件下福利待遇规定限额内的补贴;奖金是指企业对超额劳动报酬按比例或按规定进行分配而给予的奖励;其他奖金及津贴和补贴是指除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外企业其他用于补偿职工特殊情况下劳动消耗和特殊条件下福利待遇的费用。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资源税(不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征税主体)应当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销售货物收入的税金和提供劳务收入的税金两部分。
销售货物收入的税金是指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供劳务收入的税金是指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劳务收入中按照规定交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纳和可结转以后年度少缴或多缴的各项所得税税额,其中包括: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换取在当前情况下可收回的投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持有至到期投资
(4)贷款和应收款项。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成本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应科目。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确认利息收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不超过初始确认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当企业确认相关所得税费用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应当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计算确定,相关税收法规中规定适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或适用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在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当期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等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等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支出;但是,预计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转回所导致的相关利得和损失应当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